晚刊讯(记者 杨宇婷)7月19日,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,经过初评、面试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环节,我市确定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,共有25人入选。 此次公布的“非遗”代表性项目包括民俗、传统技艺、传统医药、传统音乐、传统戏剧、民间文学6大类。其中民俗类代表性传承人6人,分别是“瑶族石牌习俗”蓝志生,“瑶族舞香龙”叶明超、王春年,“瑶族度戒”李志生、李光生,“忻城壮族歌圩”覃彩连;传统医药类代表性传承人5人,分别是“瑶族医药”黄赵娜,“瑶族拉珈通灸疗法”卓礼信,“瑶族蚂蟥疗法”黄定武,“瑶族经筋疗法”黄定武,“武宣刁氏姜疗法”刁树格;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7人,分别是“瑶族鲊肉腌制技艺”谭芝祯,“瑶族服饰”黄丽华、冯柳云,“武宣国画石制作技艺”黄晓健,“忻城壮族织锦技艺”兰培文,“十二生肖小马仔制作技艺”樊葵仙,“古琶茶制作技艺”韦旭辉;传统音乐类代表性传承人5人,分别是“瑶族离贯歌”兰怡、相秀珍,“武宣山歌”田秋丹、黄歧成,“兴宾壮欢”谭永兴;传统戏剧类和民间文学类代表性传承人各1人,分别是“象州彩调”覃月英和“壮族悲歌”蓝善群。 据悉,上述入选的25人中,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推荐14人,武宣县文化馆推荐4人,忻城县文化馆推荐4人,象州县文化馆推荐2人,兴宾区文化馆推荐1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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